一、进行高空拆除前,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,都应视作高处作业。高空拆除作业时必须按拆除作业方案规定的方法序拆除,未经规定的部位不准擅自拆除,禁止同时拆除数层。
1、作业中,应设置专人对被拆建、构筑物的实际状况进行监视,如发现有坍塌危险,应立即停止作业,撤出作业区域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处理。
2、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,都必须在地面上作,尽量减少高处作业。
二、担任高空拆除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,患有精神病、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,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,不准参加高处作业。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、精神不振时,禁止登高作业。拆除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*的培训机构培训,并取得资格证方可施工。
三、高空拆除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,方可进行拆除,作业区域四周必须没置围栏,并挂没警告标志牌和*专人监控,禁止闲杂人员入内。
四、进行高空拆除作业要在坝**、陡坡、屋顶、悬崖、杆塔、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,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,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。
(1)拆除施工程序应从上至下,按板、非承重墙、梁、承重墙、柱等顺序依次进行,或依照先非承重结构后承重结构的原则来进行拆除。
(2)拆除施工应逐层拆除,分段进行,不得垂直交叉作业,作业面的孔洞应加以封闭。
(3)建筑楼板上严禁多人或集中堆放材料,作业人员应站在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,被拆除的构件应有的放置场所。
(4)拆除建筑的栏杆、楼梯、楼板等构件,应与建筑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,不得**拆除。建筑的承重梁、柱,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,再进行拆除。
(5)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,不得采用掏掘或推倒的。
(6)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,应在采取有效的塌落控制措施后,方可切断两端的支撑。拆除柱子时,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,使用手动捯链进行定向牵引,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的三面钢筋,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。
(7)拆除柱子时,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,使用手动捯链进行定向牵引,再采用气焊切割柱子的三面钢筋,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。
(8)拆除原用于有毒有害、可燃气体的管道及容器时,必须查清其残留物的种类、化学性质及残留量,采取相应措施后,方可进行拆除作业。
(9)作业人员所使用的机具(包括风镐、水钻、冲击钻等),严禁**负荷使用或带故障运转。
(10)拆除的严禁向下抛掷。